江苏开放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开放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若同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或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以及班委及以上职务(含(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以及相应委员);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有1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工作经历(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用人员与学校订立8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开放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265332
联系人:孟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65341
联系人:周老师